仲裁公告(石新劳人裁字〔2024〕686号,受送达人石家庄诚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)
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10日 10:48
石家庄诚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的王晗与你单位关于工资争议案件(石新劳人裁字〔2024〕686号)已审结。因你单位住所长期无人等而无法送达有关文书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(石新劳人裁字〔2024〕686号)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裁决如下:驳回王晗的仲裁请求。如不服本裁决,你单位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;期满不起诉的,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特此公告
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